本网南通讯:84,南通电视台《城市日历》栏目报道了通吕运河北岸城闸大桥西侧的一块广告牌无缘无故被拆毁的新闻。日前,当事人就该事件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

今年六、七月间,南通某传媒有限公司依照其与南通市区某管理所签订的一份租用地合同,在新建成的城闸大西侧通吕运河北岸树立了一块高24的巨型广告牌。84,传媒公司负责人突然被告知刚树好月余的广告牌被人拆除,该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察看,发现高18的铁柱已被拉走,仅剩下长形牌子在地上。更奇怪的是,当事主问及拆卸工人是谁让拆毁广告牌时,竟无人承认。无奈之下,事主将现场工作的汽吊工程车予以扣留。事发近20天了,真正的始作蛹者仍不见面,传媒公司只得提起诉讼,要求现场工程车的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而该车主称,其受雇于某汽吊公司,而汽吊公司受何方指使目前尚不知晓。

目前这一离奇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相信不久真正的始作蛹者会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