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新荷扑面来-记盐城亭湖法院新河人民法庭
作者:张媛媛 发布时间:2007-08-29 浏览次数:3056
走进新河人民法庭,你会感到一股清新素雅之风扑面而来,像春风吹拂,细雨滋润,让人心旷神怡。
首先跃入眼帘的,是草坪上竖立的一块块“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勤勉敬业”、“廉洁自律”的大幅标牌和写着各种格言警句的小标牌;抬眼望去,“辩法析理、胜败皆服”八个醒目的大字工整对称地镌刻在法庭大门的两侧;走进办公大厅,硕大的古体“法”字展现在眼前,它的两边是中外书法家对“法”的解释;二楼的走廊里悬挂着一批富有廉政文化内涵的书画作品,形成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长廊;在办公室内,有每位干警自选的名言警句配上书画张贴在墙上,电脑弹出的廉政警示窗口不间断地滚动着“迟来的正义即为非正义”、“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等警句。整个办公区内廉政文化雅俗共赏、清风扑面,整个法庭浸润在一股浓浓的廉政文化纷围之中。
“我们就是要用这样的环境,时刻给法官一种鞭策、一种启迪,让法官远离“高压线”,争当廉洁司法的楷模!”??亭湖法院副院长兼新河法庭庭长的吴荣生如是说。
吴荣生的办公桌上压着这样一句名言:“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作为一庭之长,吴荣生深知,清正廉洁是法官的立身之本,除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来造浓廉政文化氛围外,还要营造一种廉政司法的良好环境,达到以景寓意、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这样,才能使法官时时处处提醒自己,要珍惜手中权力,做一个清政廉洁的好法官。
好的环境能够激励人,成就人。在这样一种无形的奋发向上的氛围中,法官们想干事,有干不完的事,他们自觉形成了学、比、赶、超的良好风气。
河法庭地处市开发区境内,主要的服务区域包括市开发区、亭湖开发区、南洋镇和盐东镇,面积294平方公里,人口达19万。然而,法庭的法官却只有4名,他们每年要审(执)结各类案件600余件,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工作日至少要审结2件案件。工作强度虽然很大,但法庭的法官们并不敷衍了事,他们充分运用调解艺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力求让原、被告化干戈为玉帛,让当事人从心底里息诉服判。
去年,新河法庭就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引起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医疗事故纠纷案。原告王某在被告某医院剖腹产下一男孩,手术过程中,加行了阑尾切除术。术后王某出现异常,被确诊为严重的手术后遗症。中央电视台以《手术台下的悲剧》为题,对此进行报道,国家、省、市媒体也陆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接案后,新河法庭的法官们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先后数十次走访有关医疗部门,邀请有关医学专家共同会商分析案情。在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新河法庭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后9次不间断地进行调解。最终,法官们硬是凭着公心、诚心、耐心和细心,找准矛盾焦点和情感的融点,使这起棘手案件得以顺利调解,赢得了医患双方的满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更好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新河法庭还向人民群众公开了审判程序,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在案件受理时就向当事人送达廉政监督卡。他们每月还从所办案件中按5%的比例抽取案件,主要围绕是否存在案件久拖不立、不决、不执现象以及“吃、拿、卡、要、报”和其他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回访,对群众有反映的干警,及时给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廉洁的司法理念化为公正的司法行动,廉政文化之花孕育出色的工作之果。在庭长吴荣生和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新河法庭的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市人民法庭的前列。去年,新河法庭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今年3月,新河法庭被评为“盐城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同进获得“廉政文化名优品牌(景点)”的称号。目前,新河法庭正在积极申报“江苏省第二批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