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两名法官入选淮安市2004-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12-07-26 浏览次数:1078
在7月19日召开的淮安市深化法治淮安建设大会上,淮阴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滕威、立案庭庭长张绍萍被评选为全市2004-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同时,该院上报的《卖豆饼老太捡钱成被告案》入选“十大法治事件”。
此次“十大法治人物”中法院系统有3名法官入选,淮阴区法院占了2名,是在众多候选人当中,经组织推荐、公众投票、评议公示,评选产生的。滕威,是首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中国法学会会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均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编著或编著法学类书籍10余本;张绍萍,省一等功获得者、淮阴区首届十大“漂母”,她对当事人尤其是少年犯的拳拳爱心,充分体现一名“法官妈妈”的母爱之情,她主审过的少年犯全部回归社会,重新犯罪率为0,还有多名少年犯考上了大学。
“卖豆饼老太捡钱成被告案”被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定性为第二个“彭宇案”的案件,影响极大,备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审理过程中,该院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发挥诉调对接功能,最终原告当庭撤诉,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旁听的35名记者以及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致认为这是所能想象结果中的最佳结果。该案被省高院评选为全省十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