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回放]:申请执行人李四与被执行人张三系相邻关系,李四居住东边,张三居住西边。被执行人张小小系张三之子,居住张三后一排房子,但通行必经张三院内,多年来双方因宅基地使用权闹纠纷,先后经村、镇、土地部门多次调处,于1997311双方达成协议:李四西院墙外侧向西留25公分属李四的宅基地,张三、张小小在院墙西侧1内不准挖沟、垒墙等,但张三、张小小未按协议执行。2001123日何桥镇政府下发第46号文件,确定了李四、张三双方宅基地使用范围和界址,并以灰点加以明确。李四西侧25公分属李四宅基地范围,但张三、张小小却在25工分范围内种植梧桐树3棵,并在东西方向垒有墙头。李四因此诉至本院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2003年本院作出判决:一、被告张三、张小小清理在李四西院墙外西侧宅基地25公分地面上的附着物,恢复原状。二、李四西院墙外西侧25公分范围内树木一律清理,判决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张三、张小小负担。判决生效后,张三、张小小没有按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履行,李四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原审判决“第二次开庭传票、第二被告张小小未接到”,经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本院以(2004)铜民再字第5号民事裁定的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后另组成合议庭再审判决:一、撤销本院(2003)铜民初字第1738号民事判决书,二、张三、张小小清除其在李四西院墙以西25公分范围内的树木、院墙等附着物,恢复原状,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原审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张三、张小小各承担200元,判决生效后张三、张小小仍未按判决书规定义务履行,李四再次申请执行。

 [执行再现]因张三、张小小父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四于2005年元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人。

立案后执行员及时向张三、张小小下发传票及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完毕,但两被执行人均未履行。执行员及时到被执行人家中及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勘验现场,做其思想疏导工作,被执行人仍坚持认为没有侵占李四宅基地,是李四侵占其宅基地,不愿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张小小称在其父院内栽的树是张小小所为,不是张三所栽,张小小也不愿伐树。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等多人多次会同何桥镇土地规划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勘验丈量、做法律释明工作,再次限期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两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并称,你们法院执行我的树,我就执行李四家人,十年来决心已定,用命和李四家人拼。经了解李四、张三、张小小因宅基地纠纷吵闹已达十几年,双方曾为此斗殴。张小小也曾与西边邻居杨玉进因宅基地纠纷进行打架。在李四盖房、砌院墙时,与张小小、张三发生矛盾,张小小也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在执行过程中,张小小及其妻情绪很不稳定,多次扬言若法院执行他家的树、墙头,他就与权利人家人拼命。执行人员认为张小小的扬言一旦成为事实,后果不堪设想。经向局、院领导汇报,局、院领导及县政法委领导非常重视,二次到达现场了解案情,并与何桥镇领导、土地、规划人员、村干部再次做被执行人思想疏导工作,但均无效果。后县政法委领导安排何桥镇领导、村干部做被执行人及家属工作,也均无效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前往执行均未有效。双方之间的矛盾依然如故。后张小小外出打工,具体地址不清,该案件无法执行。200612月底据申请执行人反映,张小小已回家,在执行局副局长徐健的带领下,执行人员再次到达张小小家,将张小小带到执行局,经副局长徐健长达几小时的说服教育,张小小表示愿意刨树。后张小小回家将涉案树林大部分刨掉,仅留一棵(详见照片)。原因是该树木与李四家的院墙相依,如果刨掉树木,则院墙有可能倒塌,伤及他人。副局长徐健再次到现场勘验,并拍下照片,协商双方下步工作。后李四先将危墙扒倒,张小小再将树木刨倒,双方均未有异议并按照该协议履行。但是,张小小将树木刨倒后,未将坑口填平、又重新栽下了新树木并外出躲避执行,执行人员又多次到现场劝说张小小的家人将树木刨掉,让李四从新砌墙均未果。

[理性思考]:

思考一:超前周密制定预案,是破解疑难执行案件的先决条件。该案的成功处置,基于对整个执行环节的周密思考与把握,充分考虑了该案的复杂性和可能引发的后果,超前制定了工作预案,从力量配置、人员分工、现场组织、突发情况处置、强制措施采用等方面明确了应对之策。执行前,执行人员多次到执行现场了解情况,掌握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对申请执行一方需要协助做的工作进行了超前安排,为 顺利执行创造了条件。

思考二:合理布建执行阵势,是破解疑难执行案件的内在需求。该案集结部分法警、本院办公室、政治处有关人员,会同新闻媒体、县镇人大代表及镇村干部等合理组成执行阵势,既给被执行对象形成一定的威慑力量,又给被执行对象造成一定的宽慰心理,避免了单纯靠几名执行人员单一执行的被动局面。同时请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市新闻谋体追踪报道,对执行全程摄像记录,保证了该案的依法执行。

思考三:突出人性化司法理念,是破解疑难执行案件的运作要点。针对该案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注重人性化司法。首先,由执行局局长和人大代表等具有亲和力的工作人员分别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对象的思想疏导工作,从邻里关系,家庭和谐、村风民俗、身心健康等方面引导,注意谈话方式,把握化解时机,动之以情、感之以心、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把人性化司法贯穿于思想交锋的始终,最终感化了被执行对象,使案件化干戈为玉帛。

思考四:抓住节点问题攻关,是破解疑难执行案件的关键所在。该案涉及的执行主体并不复杂,被执行对象仅为两位80余岁的老人及其儿子与儿媳,但问题的节点在于张三的儿子和儿媳。由于其儿子在外打工,通知执行时故意不到现场,仅由其儿媳怀抱不满周岁的小孩无理应对执行干警,并多次扬言以死相拼,阻挠现场施工。鉴于被执行对象不适应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选准突破口,抓住其儿媳这一关键人物进行攻关,既通过法警严厉训导,给其造成压力,又通过温情感化,做劝阻工作,使施工得以正常进行。特别是在其丈夫扬某得知法院前来执行赶回家中欲进行血拼时,执行人员因势利导做规劝工作,很快缓解了白热化态势,使其打消了不拼输赢不罢休的念头,避免了不理智行为的发生。

思考五:注重处理主要问题,是破解疑难执行案件的有效途径。该案申请执行人不仅要求将墙头垒起来,而且要求对方将新生的两棵紧靠围墙的小树予以砍除。如果按此要求,一步执行到位,势必造成执行人员与被执行对象发生冲突,影响了主要问题的解决。为此,执行人员紧紧抓住此案的主要问题,着眼于垒好围墙,使两家形成一道屏障。这样,不仅有利于改善眼不见心不烦的现状,逐渐缓解双方紧张对峙的局面,而且更有利于下步执行工作的开展。

思考六:因时因地因案制宜,是破解疑难执行案件的重要方略。每起执行案件都有其自身特点。此案的成功解决,就在于执行人员坚持了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囿于一般执行模式,注重从执行的时间和地域特点上考虑,对农村邻里矛盾客观全面地把握,做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时考虑。因地制宜,因案施策,使该案较顺利解决。

思考七:整体联动协作配合,是破解疑难执行案件的有效保障。此次执行行动,注重了整体联动、各方互动。执行人员重在加强教育引导,控制被执行对象的情绪;法警积极做好执行现场安全工作以及突发事态的处置;施工人员抓紧时间施工,尽量缩短执行时间;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配合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参与各方密切协作与配合,较好地发挥了整体效能,使整个执行过程紧张有序,平稳安全。

思考八:做好延伸执行工作,是破解疑难执行案件的终结目标。任何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执行案件也是如此。对此案的遗留问题,执行人员充分做好后续工作,注重与执行双方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一方面,向执行双方表明执行该案的决心和最终要达到的结果,打消了执行双方心存的疑虑和侥幸心理;另一方面,重点做通了被执行对象的思想工作,使其丢掉幻想,配合做好延伸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