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赔偿金起冲突 “露天法庭”化解恩怨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7-09-11 浏览次数:1685
本网镇江讯:为了一笔赔偿金,老人与儿媳、孙女发生矛盾,双方对簿公堂。近日,经济开发区法院派遣法官进村庄现场办案,反复做工作,恩怨终于化解。
2005年6月,开发区某村陈老汉之子遭遇车祸身故。保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支付了23万余元赔偿金。陈老汉夫妻与儿媳、孙女对如何分割这笔款子意见不一,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公安等部门多次调解均无结果。随后,双方都将对方告上法庭。
承办人林法官依法及时扣押了赔偿款余款,同时通知双方到法院调解。不料,双方拒绝到庭调解。为避免矛盾激化,林法官三次进村,了解陈老汉一家人的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说明赔偿款的分配原则(哪些属于个人所得,哪些属于各方可继承财产)。由于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林法官只得在双方家门外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终于,陈老汉夫妻及儿媳、孙女同意见面接受调解。林法官与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一道,明确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双方多考虑亲情关系,互谅互让。经过3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和合法引导,陈老汉夫妻及儿媳、孙女终于言归于好,达成了调解协议,于次日高高兴兴地从法院领取了各自应得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