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8年以来涉军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超6成
发布时间:2012-07-27 浏览次数:975
人民网江苏视窗南京7月25日电(吴纪攀 王彬)建军85周年之际,记者从江苏省涉军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故意伤害等涉军刑事案件18件,审结16件;受理涉军离婚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案件969件,审结878件,调解撤诉率超过6成。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继业介绍,在审理涉军民事案件中,全省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涉诉矛盾纠纷,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878件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537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1.16%。
江苏省军区政治部主任吕先景还透露,3年来,军地共协调处理各类涉军案件纠纷1237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万余人次,为军人军属减免诉讼、补偿等费用12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30多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军区政治部即将启动“法官进军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涉军维权案件巡回审判、民意收集与矛盾纠纷排查、培训部队法律骨干等,扎实推进“法律拥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