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期内犯罪 数罪并罚获刑
作者:马萦 发布时间:2007-09-20 浏览次数:1576
本网徐州讯:被告人葛某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管制二年。管制期间内,葛某不思悔改,屡次实施盗窃,日前,已被铜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数罪并罚,判处刑罚。
经审理查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葛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管制二年,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罪,应当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罪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故以被告人葛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加上前罪没有执行的管制一年九个月十八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管制一年九个月十八天,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