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926,原告李某从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领回了彩礼10000元,在感谢法官辗转为其追回彩礼的同时,也对自己的仓促鲁莽表示后悔。

20068月,在苏州打工的李某在网上认识四川女子王某,仅仅通过两个月的聊天,就约定在2006年年底结婚。200612月,李某按约来到新沂,王某不顾家庭的反对与李某办理结婚登记,并支付彩礼15000元。婚后仅三天,双方因琐事争吵,李某便回到四川老家,之后王某提出与李某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拒绝返还彩礼,王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联系李某父母的得知李某已到上海打工,通过多方查找,执行法官来到李某位于上海打工的工厂,通过耐心教育,李某同意返还王某彩礼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