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被告人宗小军,男,1970219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原江苏省丹阳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06723被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07227,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宗小军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06年期间,被告人宗小军利用担任丹阳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职务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365316.80元;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多次贪污公共财物,计人民币166000元。

丹阳法院通过29日一天的庭审,合议庭将择日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