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无错案的背后-记徐州市“十佳女法官”陈夜
作者:赵克 王妍 发布时间:2007-10-16 浏览次数:3199
22年无错案,在这个令人称奇的佳绩背后,是她朴素而坚定的司法信念:办好每一个案子,不辱法官的使命。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她都坚持一丝不苟,对每个案子负责,对每个当事人负责,不让法律的天平失衡。她,就是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女法官陈夜。为此,她赢得了徐州市“严打先进个人”、“优秀法官”、“十佳青年卫士”、“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中层干部”、“三八”红旗手等众多荣誉称号,2007年1月被评为徐州市“十佳女法官”,从而树立了恪尽职守践行法律公正、尽心竭力维护群众利益的好法官形象。
严谨办案是她的习惯
22年来,从刑庭到民庭,陈夜一直工作在审判一线。在刑庭,她审理的案子上诉率很低,在民庭,她审理的案件无一被发回改判,办案严谨,是大家对陈夜的共识。
从办第一个案子开始,严谨就成为陈夜的习惯。虽然时隔多年,但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陈夜回忆说:“第一次办案的时候,心里特别没底,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遍遍看卷宗,生怕有什么闪失,办砸了,压力特别的大。”尽管现在办案的心态已经从容了许多,但第一次办案时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漏掉一个情节的认真劲儿却坚持到了现在,陈夜总是要求自己在开庭前对事实深知、对情节细知、对证据详知,这使她在每次办案时感到胸有成竹。
正是这份严谨,让陈夜兑现了“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承诺。2002年,陈夜审理了被告人乔昌伍及其儿子乔刚故意伤害一案。陈夜在审阅卷宗时发现,被告人和被害人对究竟是谁将被害人致伤的陈述均前后不一致,乔刚是否实施加害行为疑点重重。陈夜提审了两名被告人,乔昌伍说是自己一人打伤的,乔刚却坚持说自己也动了手。法官的直觉告诉陈夜,乔刚很可能是想替父亲揽过。在陈夜的耐心开导下,乔刚终于说了实话,称他当时的确在场,但没有动手。陈夜又加紧收集证据,终于找到一位目击证人,其证言与被告人的原始陈述一致。当乔刚听到法庭宣判其无罪时,乔刚百感交集,流着泪向站在审判台上正在宣判的陈夜深深地鞠了一躬。
全身心投入是她的作风
22年无错案,靠的是陈夜持之以恒的全身心投入。多年来,办案一直是陈夜生活的核心,她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同事们对她的干劲和付出有目共睹。
阅卷、开庭、出差办案,陈夜的时间表总是排得满满的,很多业余时间她都在看卷宗、写判决书中度过。今年年初,陈夜觉得浑身乏力,便找在医院工作的朋友预约了全面体检,但直到今天都没有成行。朋友打电话问她为什么不来,陈夜开起了玩笑:“我的身体不会有问题,我没时间生病,有病也让案子挤跑了。”
陈夜是法官,也是母亲,但在这两个身份之间,陈夜明显地偏向前者。儿子上幼儿园,她办案忙不能准时去,儿子总是全园最后一个被接走的。有一次她提审被告人,为了问清细节谈到八点多,老师等得不耐烦先回家了,把孩子放在门卫。等陈夜赶到幼儿园,儿子一个人坐在台阶上,见到妈妈放声大哭,一个劲说:“妈妈是个坏孩子”。说到这儿,陈夜的眼眶红了。儿子上学后,陈夜在家长会上也挨过老师的批评,老师说孩子在作文里写 “妈妈平时在单位上班,节假日在家里上班,一年365天,天天上班”,让她多花时间关心孩子,陈夜无言以对。这么多年,陈夜对儿子一直很愧疚,她说:“做妈妈我不合格,欠孩子的太多了。”可是一拿到案子,陈夜还是会一头扎进去,她放不下肩头的这份责任。
2003年是陈夜法官生涯的一个转折点。因为工作需要,陈夜被调整到民二庭工作。隔“庭”如隔山,无论从法律条款还是审判观念上,陈夜都得从头开始。但她丝毫没有畏难情绪,她告诉自己,不懂我可以学。从到庭里那一天起,陈夜就把自己当成“小学生”,她把身边每个人当成“老师”,听别人开庭,看别人写判决书,不懂的查阅资料,不会的虚心求教,就连在食堂吃饭,都不忘向同事们取经。下班后,陈夜几乎每天都会挤时间学习,或者熟悉法律条文,或者琢磨怎样把判决书写得滴水不漏,或者翻阅卷宗,为明天的开庭做准备。陈夜笑着说:“睡觉的时候我都想着案子,经常会在半夜冒出一些新点子,赶紧爬起来写在纸上,明天再好好研究。”功夫不负有心人,陈夜的业务突飞猛进,质效综合指标考评和结案率明显提高。
让当事人握手言和是她的追求
陈夜自从到民二庭工作以来,她的最大成就感就是让当事人吵吵闹闹进来、手拉着手出去。让原告和被告都满意,使案件了结得更彻底、更圆满,才是她最大的追求。正因为如此,陈夜有时候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但她却以调解为乐,只要有一点调解的希望,她都不会放弃努力。
今年8月份,陈夜接到一个棘手的案件,原告和被告都是脾气火爆的老头,在打官司前就因为货款问题大打出手,惊动了110,法庭上双方更是针尖对麦芒,火药味十足,调解几乎无望。面对僵局,陈夜没有放弃,细心的她从双方的吵闹中敏锐地捕捉到一个细节:两家的女儿是要好的同学。陈夜眼前一亮,这是案件调解的一个突破口!她找到两个女孩,劝说她们不要因为钱伤了和气,这样不仅影响各自生意,还断了多年朋友情谊,太不值了。陈夜的诚恳感动了两个女孩,她们主动检讨了各家的不是,供货的不该缺斤短两,要货的不该拖欠货款,还约定分头劝说自己的父亲。陈夜又几次三番地找到两位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消去了两位老人的怒气,双方都同意做出让步。第三次开庭后,双方尽释前嫌,当庭达成了和解,双方不仅结清了货款,而且还约定继续保持供货关系。对此,陈夜满心欢喜,说:“看到他们和好如初,我也为他们高兴。”
在大量的调解实践中,陈夜总结出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结果明确后调解的“四步调解法”。目前,她经手的案件调撤率已经达到65%以上,让许多矛盾纠纷化干戈为玉帛,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
22年间,陈夜用一言一行诠释着司法公正、司法和谐、司法为民。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她觉得很累,但她坚信,“再苦再累再难,凭借对法官事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责任,我一定能够力顶千钧不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