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别克的“律师老赖”焉了!
作者:刘刚 祁克成 发布时间:2007-10-23 浏览次数:1244
2006年10月,李某因房屋租赁纠纷被孙某起诉到邳州法院,法院判决李某给付原告孙某10余元租金,判决后,孙某拒绝履行给付义务。今年9月,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作李某的工作,希望他能够顾全名声,主动履行,但李某认为自己熟稔法律,心存侥幸,一直推脱搪塞,拒不配合,并向申请人放言“执行了又能把我怎么样”。
由于李某熟知执行程序,提前将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了转移、隐藏,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致使这起简单的执行案件在当事人周围产生了各种议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尽快执结此案,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尊严,执行人员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千方百计查找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