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邻里纠纷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这起矛盾激烈的案件在分管院长及承办法官三度上门耐心调解下,最终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

原告许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隔壁邻居,原告长被告一辈。双方曾因琐事发生过矛盾。2007723早晨6点多钟,被告妻子拾某某路过原告门口时与其发生口角,原告儿媳苏某听到后与拾某某发生争吵,原告的儿子及孙子、被告及其女儿也闻声赶来,双方撕打在一起,有多人受伤。被告之妻拾某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双方矛盾达到极其尖锐的地步,派出所调解未成,原告许某某及儿媳苏某分别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损失。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了这一情况,分管院长及承办法三度赶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委会,联系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志到原被告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述真情,悉法理。在法官温言细语地劝解下,一起有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邻里纠纷经过法官不懈的努力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