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又一名法律志士加入了人民法官的队伍。生活在波澜壮阔却生机无限的时代,进行着一项充满艰辛却充满成就的事业,他带着无限憧憬和希望,走进了邪与正、善于恶的交锋,挥洒了青春却留下了正义的足迹,将智慧和良知凝成公正的砝码,演绎了动人的品格,塑造了平凡却亮丽的人生。他??就是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许雪樵。

经历了对法官工作由浅到深的认识,当初豪情万丈的耕耘已历练为今日丰硕的点滴。20余年,从法庭到民一庭,他始终奋斗在民事审判一线,对人民的热爱转化为对工作的无比赤诚,他用青春和热情浇灌了正义之花,赢得了尊重和信任。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徐州市“人民满意法官”、“优秀法官”称号,2005年被省高院评为省优秀法官,2006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同年还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接踵而来的荣誉,让他格外珍惜,因为这是他辛勤付出换来的回报,但他也更加清醒,沉甸甸的荣誉中饱含的是不尽的信任和无限的情怀,他也将继续默默的耕耘,不是为名,不是为利,为的只是那一双双期待的眼神和那一颗颗渴望的心。

2000年担任睢宁法院民一庭庭长后,许雪樵肩头的担子和责任更重了,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他带领全庭干警在办公条件极其落后和简陋的情况下,克服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带领全庭创下了人均结案200多件的最好成绩,当年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并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2006年该院民一庭再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被市中院评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多年来除了日常管理工作外,他带头办理疑难案件,连续多年超百件,无错案、无上访、无信访,调解撤诉率高达75.6%,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优秀的集体,是他奋斗拼搏的战场,是他成长的阶梯,更是他无惧风雨最坚强的后盾。

2002年底,由于长期伏案工作许雪樵患上了颈椎病,因颈椎增生压迫书写神经,右手精细动作困难。不能写字,对法官来讲不能写字就意味着离开审判岗位。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抉择。对审判舞台的眷恋,对法官情结的难以割舍,他开始锻炼左手写字。功夫不负有心人,厚厚的草稿终于换来的是左手书写的华章。七年来,审结案件900余件,书写文字不计其数,他用左手攀上了审判事业的又一个高峰。

法官审理案件,不仅仅要将真相大白于天下,更重要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仅要出法律效果,更重要的是要出社会效果。20072月,许雪樵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五十多岁的江某骑摩托车带女婿行使至宁宿徐高速公路的过线桥上。由于护栏端头未封闭,车辆驶入了中央隔离带,在强大的撞击力下,二人在隔离带中来回震荡当场死亡。警方认为车辆系无证驾驶,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死者家属不服这一处理,将公路管理站告上了法庭。他在查阅了大量资料和咨询了相关部门后认定,公路护栏是安全设施,其设置的目的是吸收碰撞能量、减少交通事故。由于公路管理站将护栏的端头设置成开放状态,没有发挥端头减轻、避免损害的功能,负有瑕疵管理的过错,承担30%的过错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后,公路管理站主动履行了判决。该案并没有因此了结,中国法院网、徐州日报先后报道了该起案例,同时也引起了上级公路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市内高速路段的护栏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该类事故的发生,充分地发挥了裁判的预防纠纷、引导行为的作用。

做法官,不能单靠记背法律条文办案,更重要的,必须深刻领会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法律价值,并融会贯通于审判之中,才有法官完整的人格。忙碌于日常工作之余,他常常投入到对理论和审判业务的钻研摸索中去,并带头撰写调研文章。所撰写的《论处分未成年人财产的效力》一文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三等奖,《参加庆典死亡举办人应否担责》、《释明权在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的适用》的文章在《人民法院报》理论与实践版刊登。20065月徐州电视台社会政法频道以人物专访的形式报道了他的个人事迹。

工作在法院,他感到光荣,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更是任重而道远的责任。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以信念之火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他早已将此作为毕生的目标和追求。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法官不只是一种职业,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身份、一种使命。廉洁奉公、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法官最起码的要求。在审理的一起雇佣关系案件中,被告某公司业主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他,拿出一万块钱直接说明来意,请他把该案的雇佣关系认定为承揽关系,这样一来,被告方将不承担责任。他婉拒后说下了这样一段话:“你的请求对于我而言,确实是我能力范围所及之事。但古有云‘有所为有所不为’,法律和道德就是衡量的标准。法官是良心活,做人也是一样,与其昧着良心,不如坦荡做人。或许你逃脱金钱的责任,但背负的将是更沉重的良心债。用钱弥补是给你赎罪的机会,更是让你以此为鉴,杜绝下一次犯无法挽救的错误。”被告听后收起钱就匆匆离开了。第二天,作为雇主一方的被告主动向原告雇员履行了8万元的赔偿责任。

英国著名大法官培根曾说:“一次错误的判决胜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错误的判决则是污染了水源。”公正司法是法官的生命和灵魂,面对无数次情理法的碰撞,他始终不忘自己肩头的重任和人民的信任,严格履行着一名共和国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庄严使命。

作为化解民忧、调解纠纷的主力军中的一员,传播司法温情成了许雪樵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睢宁,有一个家喻户晓的信访老户,多年来,国务院、全国人大、省市县信访办都遍布了他上访的足迹。在全县拆迁大环境的影响下,法院做出了有瑕疵的裁定。由于裁定已经执行,无法补正,李某便开始了其漫漫上访路。睢宁法院历经三任院长也未能解决这一信访顽疾。当新一任院长将该任务交给他的时候,倍感压力的同时他更看到了领导和人民的信任。连续几个月,他不停地奔走在县委、县政府、拆迁办和信访人之间,通过向上请示和汇报,同时又做信访人的稳定和安抚工作,终于双方达成了协调解决的方案。经调解,信访人在收到4万元拆迁补偿费后从法院撤回了诉讼。多年来的一个信访不稳定因素得到了圆满解决。

长期的审判工作,有些枯燥,有些酸涩,工作最初的他在面对吵吵嚷嚷的当事人和形形色色的纠纷时也曾想过退缩。可是当白发苍苍的老人在他面前长跪不起,当一对对冤家谈笑间泯灭恩仇,当一封封感谢信如期而至,当一面面锦旗高悬于墙,那霎时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此刻的他深深地明白,选择了法官,就必须两袖清风、一身正气;选择了法官,就意味着少了荣誉和鲜花的环绕,平添的是一份朴实和无华。像静静绽放的花,像静静成材的树,不值得回味,更无需关注,有的只是默默的付出。

法官是一名循循善诱的老师,为迷途的孩子指点了点点星光;法官是执法的先驱,用不知疲倦的奔走换回了城市动人的美丽。在法官的平台上,许雪樵用一种理想,一种信念成就了无数人民的渴望。对人民他没有一丝遗憾,唯一愧对的是在身后默默支撑了他二十年的家。他的孩子在上中学,却没有享受到与其他孩子同样的快乐和幸福。长期忙于工作使他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别人眼中的好法官和慈爱的父亲却无法在孩子心中画上等号。直到一次和班主任的谈话才让他惊觉自己作为父亲的失职。小学四年级,孩子就迷恋上了网吧,当从网吧找出孩子的时候,他冲动地第一次打了儿子。孩子成绩下滑,无动于衷于他和妻子的规劝,在一个风雨的夜晚,离家出走,留下了一封信。孩子稚嫩的笔迹敲打着他的心扉:“亲爱的爸爸妈妈,我走了。我想我不会再回到这个家了。我很爱你们,但是我更恨你们,也恨这个家。因为它让我感觉不到一丝温暖。在你们眼中,工作永远排在第一位,而我更像是你们的负担。你们从来不领会我的感受,只会压迫我学习学习再学习。可是,当我遇到问题时,却没有人为我解答。每次爸爸看到我做错题就只会怪我学习不认真。我真的受不了了,我现在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了……”孩子的话使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他在车站找到孩子的一瞬间,心酸的眼泪夺眶而出。此刻的他,只是默默的祈祷着孩子的原谅,他更希望孩子明白虽然他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但他也跟天下父母一样爱着自己的孩子……

风萧萧一肩霜雪,路漫漫万里征程,在法治的路上,他一路风雨走过。忘不了曾经的一幕一幕,有荆棘坎坷,但也收获许多。逝去的是青春年华,洒下的是满腔热情,渐渐染白的双鬓,悄悄爬出的皱纹,他都微笑面对。为审判事业倾尽了所有,却享受着作为法官的光荣,对正义的追求永不止息,他仍然孜孜不倦地贡献着微薄之力,因为他相信,多一份勤劳的耕耘,法治明天的天空就能多一分晴朗和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