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转军人法官的司法人生
作者:李永居 丁立 李叙叙 发布时间:2012-07-31 浏览次数:1066
泗洪法院现有复转军人37名,占全院正式干警的28%。他们曾经是共和国的钢铁长城,现已成为法院队伍中的一笔宝贵人才资源。他们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凭着永不服输的斗志,带着军人的刚毅和果敢,把部队的优良传统带到了审判机关,由优秀的军人成长为优秀的人民法官。他们在诉前调解、民事审判执行、综合服务等岗位上实现了令人惊叹的华丽转身,用出色的司法业绩书写着绚丽的司法人生。
军营新战士标兵的华丽转身
邢光武,他是一个普通法官,36年工龄,33年党龄,在基层法院工作了近20年。在为人民服务的平凡岗位上,他坚定信仰、奋力争先,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1978年,在经过两年的知青生活后,他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在新兵训练结束时,全团新兵大比武,他取得了全能冠军的好成绩,团里授予我“新战士标兵”称号,次年光荣入党。1981年,退伍后,他来到了泗洪县供销总社工作。1993年,泗洪法院招干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吸收进了法官队伍。来到泗洪法院后,他任劳任怨,在法院办公室这个服务性的岗位上埋头一干就是19个春秋。他先后三次荣立全省法院三等功,两次荣立全省法院二等功,并被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法官”称号,多次被评为市县优秀党员。2011年11月,邢光武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3年来,在党的鼓励和鞭策下,他一如既往、踏踏实实地在不同的岗位上努力为人民服务、竭力为党旗增光添彩。多年来,他默默奉献在法院宣传工作的第一线,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法治、宣传法院、宣传人民法官。他善动脑、肯钻研,是宿迁市法院系统优秀的宣传能手,每年在各类报刊上发表各类高质量的稿件300余篇,部分稿件被新华网、人民网等重要网站转载,提升泗洪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他顺应新的形势,不断探索法院宣传工作新机制。在工作中发现典型的人和事,积极宣传典型,着重反映泗洪法院的重大工作举措,培植和挖掘干警中的典型人物及好人好事。近年来,泗洪法院的各项工作被人民法院报、江苏电视台等主要媒体报道,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老百姓的一致赞誉。2010年,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泗洪法院获得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和全市法院视频法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办公室总体来说是一个服务性部门。在办公室工作的19年来,他立足本职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服务全院和服务干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同时,办公室不断推动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加大服务力度。推动各业务庭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办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新一届县委上任以来,开展了网络问政活动。他具体负责泗洪法院的网络问政工作,与网友良性互动,积极回应网友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及投诉,及时办理、回复。泗洪法院的网络问政已经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和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新渠道,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执行干将的最高追求
王庆峰,1978年入伍,1998年退伍,由普通的士兵成长为副营长。20年的军旅生涯养成了他雷厉风行的作风。转业后,一直在法院从事执行工作。20年来,他始终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将实际执结率、最大程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最高追求。今年上半年,他实际执结案件108件,高居全院之首,荣获泗洪法院先进个人。在王庆峰的心中,当事人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
2011年7月初,接当事人举报被执行人王某某在苏州太仓市有一货车,早上6点王庆锋就与同事赶往太仓。在39度的高温下严守4个小时,终于在一处荒地将被执行人的货车查获。晚上11点王庆锋一行才回到泗洪。事后,他说“只要当事人提供一点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我们执行员就要尽全力去核查,绝不遗漏一条执行信息”。
“老激情”是同事眼中的王庆锋。53岁的他,上班时走路都是以小跑的形式。同事问他“为什么年龄这么大了,还这么拼命”。他总淡然的说“乘着能跑的时候多跑跑,不给自己留遗憾,法院总谈激情文化,就应该表现在行动中”,他的这种观念带动了执行局所有的人,现在人人都点燃激情。
“老好人”是当事人心中的王庆锋。当了14年执行员的他,具有丰富的执行经验。对待当事人他总是笑脸相迎,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至今,他总共办理执行案件 件,执结 件。2012年3月份,他受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就子女抚养费问题争执不下,法院判定被执行人每月支付申请人小孩抚养费600元,但被执行人以小孩不是跟他过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他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找到双方矛盾焦点,及时化解矛盾。最后,权利人同意被执行人随时可以探望小孩,被执行人也同意每月定期给付抚养费。“对待当事人要心平气和,仔细认真地听取双方的意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双方都满意”对新来的执行员他总这样说着。
调解能手的无讼理想
赵含祥同志, 39年工龄,36年党龄,一位从部队转业的普通法官,在基层法院工作了二三十年。他擅长做调解工作,调解率高达90%以上,居于全市法院系统之首。他调解的案件,绝大多数当事人自动履行,当事人信任度较高,达到了案件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2011年,他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2011年以来,他认真履行职责,审结了450余件民事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赵含祥说:“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和乡村社会和谐是我办案的基本标准,而追求乡村无讼则是我办案的理想。”
在调解工作中,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对待每一件案子,真心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注重案件处理结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尽可能地用调解方式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实现每件案件案结事了人和。每次接案后,他首先在庭前找到双方当事人谈话,弄清引起诉讼的原因和当事人真实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找准最佳调解突破口,并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向其宣传、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其在开庭前心里就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然后再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设身处地的为他们提出一些合理建议。在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陈某离婚案时,他了解到原、被告之间感情基础较好,只是因被告家庭暴力严重,经常对原告进行打骂,并且在开庭审理时,原告的三个女儿也到庭做证其父亲经常有上述行为,他严厉的批评了被告的行为,对他进行情与法的说教,让被告真正的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被告当庭向原告下跪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动手打骂原告,垦请原告再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鉴于被告的悔改态度,原告撤回了起诉,双方重归于好,在日后的回访中,被告也按照当时的承诺履行了诺言,现在夫妻二人生活的和和美美,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