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作用大-沛县法院“调解窗口”工作纪实
作者:刘丽丽 发布时间:2007-11-01 浏览次数:2764
擅长调解工作的法官马道文说:“虽然调解结案需要大量的精力,需要耐心、热心、恒心、诚心和公心,需要社会经验和心理学知识,但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得以案结事了,矛盾得以充分化解,心里不知有多高兴,这才是审理案件所追求的至高境界。”
沛县法院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争议不大、便于执行或情况紧急的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立案庭的法官会征得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意引导他们到立案大厅边上的“调解窗口”,由人民调解员进行免费调解。将人民调解工作与诉讼制度紧密衔接,不仅可以节省审判资源,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还常收到意想不到的社会效果。
一位外出打工的妻子准备与留守的丈夫打离婚官司,听说法院有调解窗口这样的捷径,便慕名而来。经过调解员陈恩勇同志几番苦口婆心的调解,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将道理说清说透,将得失分清分明,只用两天就使双方签订了调解书,心平气和地分了手,如果由法院审理的话,审判过程至少需半年以上。
常有一些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来到法院,对立案庭不给立案的做法很不理解,调解窗口的作用就彰显出来。前不久,敬安镇李庙村老张头到法院状告侄子张小梁,要求归还二十三年前借给他的两百元。立案庭的同志向其解释案件已经过了诉讼实效,不符合立案的条件,没等法官的话说完,老张头就大声嚷嚷,说法院不是说理的地方,要找政府说理去。在立案大厅靠左边的调解窗口的戚有理同志是一名法院退休干部,他把老张请到了办公室,耐心的倾听他发泄心中的不满。了解到原来在张小梁结婚前,老张头曾借给他两百元钱准备婚礼,老张头的孙子前不久结婚时,张小梁给了一百元红包,老张头嫌少,心里总觉得窝了一团火,于是引来今天状告侄子的一幕。老张头话说完了,气消了一大半,戚法官也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经过摆事实,讲道理,一翻推心置腹,入情入理的规劝后,老张头带着笑满意的离开了法院,他已经不怨他的侄子,也不提要钱的事了。
“没想到不用花钱就拿到了四百六十元赔偿款,还了却了我们两家多年的恩怨,法院的调解窗口就是好……”王某在拿到赔偿款后由衷的说。今年九月,王某的儿子小伟到邻居李某家和李某的儿子一起玩耍,被李某家养的小狗咬伤小腿,花去医药费四百元,李某家拒绝给钱,王某将其告上法庭。立案的法官认为两家是邻居,赔偿的数额不大,便引导其用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矛盾。经过双方同意后,案件转到调解员--退休法官左公祥手中,左法官从王某口中了解到,王李两家向来不和,两家的小孩却关系很好。从李某口中得知,他不愿意给医药费是因为王某的妻子看到孩子被狗咬伤后对他破口大骂。吃透案情后,左法官对症下药,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后,王某的妻子向李某赔礼道歉,李某赔偿王某医药费400元、营养费60元。两家从此成了和睦的好邻居。
调解最能有效地平息邻里之争、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沛县法院调解窗口的人民调解员由退休法官和资深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窗口运用即时调解、现场调解、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运转一个月以来,共受理小额借贷、相邻关系、改变抚养、解除收养、邻里损害赔偿等案件51件,全部调成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