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方便送给群众-江苏省睢宁县法院便民审判二三事
作者:滕广仁 张志瑶 发布时间:2007-11-21 浏览次数:2790
今年以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推出了一些便民措施,深受群众的欢迎。许多当事人说,现在到睢宁县法院打官司是越来越方便了。
村间巡回开庭
今年10月9日一大早,睢宁法院凌城法庭的法官又像往常一样带上卷宗材料,赶往40里外的王宇圩村。原来该村赵大妈和其子女因赡养问题起了纠纷,这天要开庭。法庭临时设在村委的大院里,来旁听的有村委会干部,有群众。开庭不到半小时,在法官的调解下,赵大妈的子女即与赵大妈达成了赡养协议,不但当庭履行了全年的赡养义务,而且还向法庭和村委会保证:今后一定要好好赡养自己的父母,决不会因赡养问题再起纠纷。在睢宁县法院,像这样的巡回法庭办案一年有上百起,既方便了群众,又教育了群众,深受辖区群众的欢迎。
休息日把案结
一年前周某向彭某借了7万元,说是要用自己7万元的邮政储蓄存单偿还,同时称自己要去外地几天,回来再和周某一起去邮政储蓄所取钱,并把自己的身份证押给了彭某。难得周某答应还钱,而且交出了身份证,彭某也就同意了。可是前两天,彭某无意中听说,存单竟已经被周某挂失了。原来,周某给彭某的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他自己手里还仍然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没未交给公安机关。
有着多年民商事审判经验的许庭长马上向周末值班院领导陈院长汇报。陈院长当即指示许庭长抓紧时间召集相关人员,为该案开辟“快速通道”。
案情就是命令。立案庭滕庭长、民一庭张法官及综合部门的同志立刻放弃周末休息赶到院里。滕庭长第一时间为彭某办理了立案手续,紧接着张法官迅速审查彭某的申请,制作好诉讼保全裁定,并立刻前往邮政局送达法律文书,冻结了周某的存单帐户。然后,张法官设法与周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对周某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
在情与法的压力下,周某第二天即到法院主动和彭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法院解除冻结手续后取出存款归还了彭某。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两天时间。
立案半天即判
不久前,在城区经营水泥生意的陈某因索要货款将李某告上了法庭。因欠款事实清楚,数额也不大,睢宁法院的法官在立案的当天上午就将陈某和李某召集到了法庭,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李某当庭付清了欠款。事后,陈某高兴地对法官说:“这钱我要了近一年,起诉后不到半天就拿到钱,真是太方便了。”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睢宁法院专门成立了简易案件听前调解室,对一些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简易审理,简化诉讼程序,庭前调解,最大限度地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现在,该院简易案件中有近15%的案件能够在立案的当天结案,近50%的案件在立案后的10天内结案,而且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