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上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产的行为。欺诈性达成调解协议与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对方当事人都受骗作出了一定的行为,并且都可能遭到一定的损失。但欺诈性达成调解协议并不构成诈骗罪,理由如下:

1、诈骗罪的受害人是被骗人,被害人因为被欺骗而产生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而欺诈性达成协议,欺骗的对象不仅包括对方当事人,也包括法院。法院受到欺骗并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犯罪手段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目的是让对方不知情,其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的真相,足以使他人受到蒙蔽而骗取他人的财产。而欺诈性达成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的意志还是自由的,其有一定的自我意思空间。并且其即使被欺骗,其受到欺骗的方面也仅限于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条件或能力,对于整个义务的履行而言,这些只是前提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3、诈骗罪以造成一定的后果为成立要件。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罪的成立以2000元为标准。欺诈性达成调解协议,并不会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如果对方在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范围内未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以避免其损失的发生。另外,即使当事人在调解中放弃一定权利,而导致其放弃的权利在执行中无法得到实现,实际上也是其自愿承担该风险的表现,实际是当事人之间风险权衡和交换的结果,对其来说不应是由于欺诈而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