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党组中心组开展新党章学习交流
作者:曹士平 周建国 发布时间:2007-12-21 浏览次数:2717
党组副书记王伟勤同志首先代表党组带领大家学习了十七大修改后的新党章,围绕“学习新党章,永葆先进性”的主题从四个方面作了专题辅导:一是学习党章的背景;二是党章的地位和作用;三是党章的内容和结构;四是学习党章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党组书记、院长汤建国同志在听取了其他各位党组成员发言后指出,中央十七大召开以来,各部门积极按照院里布置的学习计划组织干警学习,不少党员联系实际写出学习心得在网上发表,其中民二庭全体同志人人动笔,撰写学习心得,贴近审判工作,可喜可嘉。
汤建国院长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新修改的党章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坚持了改革创新和与时俱进的精神。5年来,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统一思想,求真务实,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理念,发挥班子成员的标杆作用,提高党组的战斗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党章和党的制度约束规范班子行为,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班子思想。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全省全国都产生了不少影响。《量刑均衡方法》专著前不久荣获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这是我们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大家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新党章的要求,当前我们法院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人和事。
汤建国院长要求,学习新党章是政治要求,也是道德要求。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大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要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进一步浓厚在党员队伍中形成“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密切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动脑筋、想办法,开拓工作新思路,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积极为党的教育事业作贡献。作为法官党员,我们肩负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要把党的奋斗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实践工作中去,要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一心为民,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