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香自苦寒来-江苏响水法院法庭建设工作纪实
作者:王骞 发布时间:2007-12-24 浏览次数:2670
近些年来,江苏响水法院围绕“省”、“优”、“管”三个方面,探索总结出一套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庭建设经验。2007年11月,该院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基建抓“省”
响水法院在法庭建设资金筹集过程中,依靠上级法院帮一点,政府财政拨一点,全院干警借一点,解决了经费难题。截止2006年初,该院3个人民法庭在全省率先达标,并且全面实现了电脑与三级法院联网。
为了提高法庭建设“性价比”,响水法院一分钱掰成两半花,采用修缮、购买、新建相结合的办法降低法庭造价。小尖法庭是一栋旧楼,只花销20多万元进行了简单的装修改造;南河法庭前身是农行营业部,整体投资不过50万元。3个法庭建成,全部费用仅180万元。此外,该院还率先实现与省市法院联网。网上远程立案、电子印章、网上签发法律文书这些看似只有在发达地区法院才可能的事,在响水法院三个法庭一一实现。
几年来,该院三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300余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3.8天。
队伍选“优”
要想提高法庭工作效率,宽敞明亮的审判庭这些硬件固然重要,但如果缺了优秀人才这一“软件”支持,显然是很不相称的。该院坚持将优秀人才输送到法庭,这一“软硬兼施”的做法收到了较好效果。
法庭刚成立时,部分干警认为法庭地处农村,工作、生活很不方便,没有人主动提出来愿意到法庭工作。为了克服干警的畏难情绪,鼓励干警到法庭工作,该院积极争取多方支持,落实了法庭庭长副科级,适当提高干警驻庭补贴,并规定干警晋升必须要有三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一系列的措施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坚定了干警扎根基层的决心。
目前,该院三个法庭干警平均年龄仅28岁,庭长均为研究生,本科以上学历占到法庭干警总数95%。
质效靠“管”
响水法院坚持质量优先,不断强化管理职能,深入开展法庭工作。几年来,该院三个人民法庭审判质效指标始终保持全市法庭先进行列。
该院创新开展巡回法官制度,选任民事、刑事、执行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与法庭挂钩,定期开展巡回指导,提高法庭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该院还将质效指标作为考核法庭干警的主要依据,强化庭长管理职能,对审理天数较长的,由庭长催办,对连续两年质效指标倒数的法庭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干警的质效指标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倒数三位的,当年不得晋级晋升。
2007年,该院三个人民法庭民事案件调撤率近80%,上诉率仅为1.52%,无一案件被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