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因为结婚时女方向男方索要巨额彩礼,最终导致婚姻破裂。近日,邳州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索还彩礼的案件。

原告刘某和被告张某于2003年在邳州市赵墩镇政府登记结婚,由于刘某家在结婚前索要了巨额彩礼引起张某家不满,加之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吵架不断直至分居。200711月刘某感觉双方矛盾不能调和,于是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在法庭上,张某坚决要求原告返还彩礼8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准予离婚。但是被告要求原告返还彩礼8000元,因原、被告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了4年有余,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依法驳回了被告的该项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