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袍藏柔情,亲情为民生-记徐州市九里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明芹
作者:姜旭 发布时间:2007-12-25 浏览次数:2950
“闺女,你说到我的心坎里了。儿子不在了,孙子在,何苦再和媳妇闹气呢?”
“妈,我错了,不该和您老赌气”。 “孩子,婆婆也不是在乎那几个钱,就是儿子没了,心里憋屈得慌,婆婆也是疼孙子”。吴明琴法官听着婆婆和儿媳的对话,闪射着泪花的眼睛露出了宽慰笑容,她心里明白,这不仅是案件结了,更是又补全了一个破碎的家。
一位旁听者说:“吴法官,你开庭审案很感人,与你严肃庄重的法袍反差很大哦。”
吴明琴笑笑说:“一个家遭遇了不幸,应当相互关心体谅,共渡难关。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也充满了人情。我们法院不单纯是审理案件,也应该让家庭和谐、让社会和谐。”
还有一件案件,或许可以为吴明琴法官这段话提供一个佐证。
也是一件家庭纠纷,原被告双方可是父子俩。 1996年原告肖某某(父亲)建住房一套,楼上楼下均三间,原告办理了此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被告(儿子)结婚后一直居住在楼上三间,原告夫妻俩居住在楼下。2003年3月父子俩双方发生矛盾后,儿子即携带媳妇、孩子赌气外出租房居住。2006年10月儿子在他人的劝说下又回到楼上居住。2007年6月父亲与儿媳的家人发生矛盾后报警。之后父子俩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原告夫妻俩也被接往其父母家居住。
父子俩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互不相让,父亲坚决不原谅儿子,坚决要求儿子搬离其住所。儿子也认为很委屈决,坚决不向父亲低头认错。父子俩的关系不仅一度陷入了僵局,还大有以命相拼的势头。为妥善处理这起家庭矛盾,让这个家重新和谐,吴明琴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多次到双方家中、原告父母家苦口婆心去做调解工作。先从亲情上打动双方,再将法律条文向他们父子俩讲透,从家庭伦理孝悌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毫不留情地批评双方的斗气心态,指明事态发展对双方整个家庭乃至孙子的危害,同时不失时机拨动双方的亲情爱心。最后父亲原谅了儿子,儿子也低头认错。父亲同意儿子继续居住此房,儿子也保证尊重老人、孝敬父母、与父母和睦相处。一起父子间的因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发生的纠纷不仅得到了解决,一家人也从此揭开了心结,从此和睦了。
吴明芹的亲情调解案件工作方法,使她多次被本院、区委评为先进工作者,被上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和调解能手。她还作为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的代表,光荣地参加了江苏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