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每当民二庭的年轻法官王永毅走进云龙法院的大门时,他就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而这种压力,又时时激荡着他心中的激情和干劲,化做法官业绩考评册上的一个个令人振奋的数字。2006年,他全年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在外地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和法官培训,但仍审结各类案件123件,其中调解结案84件,调解率高达68.29%。今年的调解数和调解率又居该庭第一!谁能够想到,这是一个接触审判工作仅仅两年的法官交出的成绩单?

孜孜不倦:年轻法官念起调解经

2005年,29岁的王永毅从云龙辖区的一个基层公安派出所调到了法院,那时他已经通过司法考试一年了。然而初到民二庭工作,他还是有些许的不安和顾虑,民二庭的工作专业性强,而自己之前接触的不多、业务不熟练,是否能够胜任?但很快,王永毅的顾虑就被繁忙的工作冲淡了。当时作为全省法官职业化试点单位的云龙法院,职业化改革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民二庭也在积极地探索调解方式改革,因此,王永毅把相当多的精力都放在了调解方法的学习上。现在回想起来,他总爱半开玩笑的说,是自己搭上了职业化改革的顺风车,不然不可能这么快就进入了“角色”。  

在办案过程中,王永毅边工作边“充电”,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同时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反思,用他的话讲就是要讲求“调解艺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摸索,他侧重于在调解方法的应用上下功夫,将我院总结出的“面对面”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主动疏导”调解法、“多管齐下”调解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灵活运用于审判实践中,化解了一大批“骨头案”。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他都能用心衡量当事人的权利,通过自己的热心、耐心和公心以及平实的语言、休息时间的付出,力争最大限度地保障纠纷双方的合法权利,做到案结事了。2006年,他不仅圆满完成了当年的审判工作任务,各项审判指标特别是案件调解率都走在全庭甚至全院的前列,被评为2006年度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和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不辞劳苦:田间地头定纷止争

在不断总结调解经验的同时,王永毅还注重细做调解工作,作为一名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多年的干警,他习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一些棘手的案件,他往往会从标的物、案发地、当事人的邻居、单位那里获得线索,从而掌握住案件调解的突破口。

20077月,王永毅接到了一起拆迁补偿纠纷案。当事人涂某和乔某均已年近花甲,二人比邻而居、自幼相识,且关系十分亲密。涂某几年前通过口头协议租用了乔某的一块土地,用于盖猪圈、鸡圈进行养殖,2006年政府由于市政工程建设需要征用了该地的一部分,并对涂某的地上附着物补偿了四万余元。此时乔某十分眼红,便要求收回土地,并只愿给涂某一万元的补偿,一气之下,涂某将其告上了法庭。翻看着这起案件的卷宗,王永毅心想,当事人原是很好的朋友,双方之间没有大的仇恨,但如果草率处理很可能让两人断了一辈子的交情,自此形同陌路。考虑到案件是因为一块租用地引起的,且这块地又在双方居住的村落里,王永毅遂决定把“法庭”搬到这块地上。726,正是三伏中最热的时候,王永毅却亲自带着当事人到现场查看,一一对猪圈、鸡圈等的价值进行评估。此时刚刚下过暴雨,泥泞的道路玷污了王永毅的鞋子、裤脚,闷热的天气浸湿了他的制服和脸颊,可是他依然端坐在简易棚中,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商议着调解方案。看着浑身沾满泥浆和汗水的王法官,双方当事人都感到很不好意思,乔某感慨地说:“王法官,真没想到你会为了俺们这个案子亲自过来,天那么热,这里也又臭又脏,真是对你不住。俺们俩是多年的老伙计了,以前从来没有红过脸,以后也低头不见抬头见,这样吧,你给俺们整个方案,你说给多少就多少,俺相信你!”最终,在王永毅的协调下,双方以一万八千元达成调解协议,隔天乔某就到法院亲自把款项交到了涂某手中,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法是公平与善良的艺术”??这是王永毅的座右铭。在这位青年法官的心中,做法官不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是对公正与和谐的追求。他常说,做调解工作很辛苦,也会遇到很多的挫折和当事人的误解,但只要保持着一份公心和善良,把调解当作一种艺术来欣赏和追求,那么再多的苦和累都会化作成功的一种注脚,让我的工作显得更加神圣而富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