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邳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军以专办难案而出名,再难的案子,到他手中总是有办法解决,由于成绩突出,他多次被徐州中院评为优秀法官,荣记个人三等功。
李军办案有一股子“拼命三郎”的劲头。2007年10月28日深夜23时许,他从乡下探父返回市区,在十字路口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车号苏C×××。“被执行人丁某的车”,李军下意识地踩下油门跟上,示意丁某靠右停车。丁某见势不妙,加速就跑。丁某在外地做生意,一起15万元执行案件因无法找到他已被迫中止。“机不可失,一定要抓住他!”李军不顾自身安危,加速紧追,并迅速通知了执行快速反映小组。在漆黑的郊区公路,两辆车追逐了20余公里后,李军终于将丁某逼到路边。丁某看到逃无可逃,从包里掏出一万块钱,“放我一马,忘不了你的好!”李军不为所动,勒令丁某将车开到法院。一招不奏效,丁某转脸对李军进行恐吓,扬言报复。此时,快速反应小组及时赶到,在强大的压力下,丁某这才乖乖地将车开到了法院。打铁趁热,李军等人放弃休息,连续对丁某进行思想教育,最终攻克了这起“骨头案”。上班时间还没到,丁某家人就将15万元欠款送到了法院。
亲戚朋友都知道李军是出了名的“黑脸”,所以惹了官司也从不找他。和他住在一个小区的一名律师王某因拖欠房款而被判败诉。判后,王某觉得自己从事法律行当,又和法院的干警比较熟悉,对法院的执行置之不理。李军多次劝其能够顾全名声,主动履行,但他觉得双方私交不错,怎么也不会对自己动真格,一直搪塞推脱,拒不履行。由于王某熟知执行程序,提前将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了转移、隐藏,执行人员穷尽各种执行手段都无法查到线索。2007年10月17日清晨,李军在小区中晨练,突然发现王某的别克车,他立即打电话组织人员进行了扣押,迫使律师最终缴清了执行款。
李军高大的身材和做事的风格总给人不近人情的印象,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苏鲁交界四户镇的李浩,和村人合伙伐树,从12米高的树上摔成高位截瘫。2007年9月,第一次到李浩家中,掀开被褥,李军看到李浩由于得不到有效治疗,背部长满褥疮,双腿萎缩不及臂粗,满眼泪花,唏嘘不已,他下决心一定要将案件尽快拿下。在执行中,三名合伙人由于家庭困难,宁愿被拘留也不愿将家里仅存的一点钱拿出来赔偿给李浩。面对这种情况,李军锲而不舍,来往三名被执行人家中17次,动员村委会和镇司法所各种社会力量,最终说服三被执行人共同赔偿了申请人5万元医疗费,并掏钱买了奶粉等补品,亲自将执行款送到李浩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