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信息引狼入室 法官提醒增强警惕
作者:高彦 发布时间:2008-01-22 浏览次数:905
本网南京讯:2005年8月,被告人姜某和张某在身上没钱用时,经合谋决定利用网上房屋出租信息寻找抢劫对象。通过搜索,两人以张某女友要租房为由联系上了被害人周某,随后携带水果刀、绳子等作案工具前往周某处要求看房。在打探到周某系单身一人居住且工作单位不错等信息后,两人使用暴力将周某捆绑住,抢得周某皮夹中现金200元和银行卡一张。之后,又使用威胁、恐吓方式逼问出了银行卡密码,取出其中2200元。2007年8月,两人被抓获归案。高淳县人民法院于
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媒体对该案进行了采访报道,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网上发布租房信息者,在求租者要求看房时应提高警惕心理,对求租者基本情况应尽可能多地进行了解,不要轻易单独接待看房者,尤其是单身女子,最好请朋友陪同。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租房,以保护好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