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亭湖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年。亭湖法院院党组在全面总结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确定了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严管理、创一流为工作思路,通过调浓氛围、调高目标、调顺职能、调全制度、调明责任、调优人员的“六调”措施,全力争创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确保各项工作进位争先,服务四个文明建设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审判执行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法院管理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根本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优的动力源工作进一步推进,外部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跻身全市、全省法院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四个文明建设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无枉法裁判案件,大力压降差错责任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追求案结事了;坚持高效快捷,确保无超审执限案件,进一步缩短案件平均审执天数,从而为辖区的四个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与综治功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功能,努力维护和谐诚信的生产生活秩序;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和协调功能,大力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最大程度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便民、人文的特色,切实加强立案工作;强化依法纠错和息诉功能,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夯实司法为民根基,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二是围绕审判质效进位争先,审判执行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按照“全面、全员、全程”的要求,实现“全面”抓管理、“全程”有管理和“全员”在管理。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全面性,进一步强化审管办的宏观管理职能,庭、局长要发挥好中观管理作用,突出审判人员的微观管理,促进广大审判人员自律管理水平的提高。按照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各类案件进行全程严格监控。同时加大对庭审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化解疑难复杂案件能力、案件责任评定等考评力度和审判质效指标通报力度,促进审判质效水平的大提高和大提升。

三是围绕内部运行规范化,法院管理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围绕内部运行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为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实现法院司法效能的再提高。强化人事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考评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浓烈氛围;强化司法政务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服务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强化司法后勤工作,强化管理、增收节支和积极争取财政和上级法院的支持,有效解决司法经费、装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强化司法警务工作,健全司法警察管理体系,强化警队编制建制建设和内部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法警队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争创司法警察示范单位,跻身全省司法警察先进行列;强化信访管理工作,进一步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有理、有节地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压降涉诉信访;强化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廉政教育效果,全面构筑干警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围绕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的底线,队伍建设根本性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尚法、勤勉、为民、清廉的亭湖法院精神为引领,培养具有共同的法律信仰、高尚的道德情操、深厚的文化素养的法官队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打牢法官队伍的组织基础;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促进全院干警司法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通过各种文化建设活动措施,形成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推进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大力弘扬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正气。通过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法庭为契机,促进司法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司法形象的进一步树立。

五是围绕特色性工作取得实效,创新创优的动力源工作进一步推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优的“双创”力度,全力打造法院管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品牌。切实加强司法调研工作,对涉及全区涉诉涉法类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审判工作、法院管理、队伍建设的创新创优力度,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护民、保民、安民的新路径,使司法为民的成效进一步凸现。通过创新创优的大力度,不断挖掘工作的新亮点、新特色和新经验,使全院各项工作不断得到新提高和新发展。

六是围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外部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争取区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将法院工作置于区委领导之下。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积极做好行风廉政监督员的选任工作,建立联络工作的长效机制,适时召开行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提高接受监督的实效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法院的宣传工作,做好与媒体正常的沟通、交流、合作工作,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