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园秀色气象新-记徐州市先进法庭睢宁法院李集人民法庭
作者:胡恒波 发布时间:2008-01-25 浏览次数:2949
江苏省睢宁县法院李集人民法庭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严肃执法,廉洁高效,造福一方百姓,受到广大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认可,先后获得荣誉数十项。1995年,获“江苏省最佳人民法庭”称号;1996年至1998年,连续三年获徐州市“先进人民法庭”称号;1999年至2001年,连续三年获徐州市“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获“徐州市法院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获“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该庭成为“徐州市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和市中院向省高院推荐的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先后在该庭工作的多名同志受到上级机关表彰。该庭获得辉煌荣誉的背后透射着风雨沧桑历程,反映着曾经在该庭工作和现于该庭工作的同志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坚强如钢、勤政爱民的良好形象。
小法庭 大变化
苏北被人们称之为贫穷落后的地方,而李集法庭在上级支持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克服种种困难,历经30余载,从狭小的民房办公发展到如今设置合理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司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一体化的局面。
1974年10月,睢宁法院党组积极响应诉讼“两便”原则,决定组建李集人民法庭。当时,受院党组指派的王正堂、李维洲两位同志分别担任庭长、副庭长,具体负责法庭的组建工作。他们先是租借了一处民房办公。大约一年后,又在李集镇蒲包市街买下院落一处,作为办公新址。然而,当时正值文革时期,基层法庭无法摆脱“文革”的羁绊,占地仅200平方米的小院子,陆续挤入3家单位,法庭除去宿舍仅剩20多平方米和3张简易办公桌。
直至1991年11月,睢宁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买下了原李集电管站的办公用房投入办公。虽然办公面积增加了很多,但是房屋建造时间过长,待汛期到来,房内雨水积聚深达半米之多,被称为“汪塘”法庭,根本无法使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基层法庭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睢宁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庭是司法的重要窗口,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需要,必须加强法庭硬件建设。在高起点、高标准、确保20年不落后的思想指导下,办公面积达660余平方米的办公楼于1999年4月份建成,占地面积达
2003年,睢宁法院进一步加强法庭物质装备建设,建成能同时容纳200人的标准审判庭和多个调解室,电脑、宽带设施齐全,乒乓球室、太阳能浴室、食堂、宿舍一应俱全,院内假山怪石嶙峋,小桥流水,花木错落有致,另人耳目一新。
巧调解 强服务
不管是在过去艰苦时期,还是在现在办公条件优越的今天,该庭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宗旨,树立以民为本、刚柔并济的司法观,确立又好又快的办案标准,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方针,坚持“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司法调解目标,精心审理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三养”、离婚、土地承包经营、邻里损害索赔等涉农案件,不断提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能力,以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为新农村建设“充氧助燃”,维护了村民邻里的和睦团结,保障了农业生产秩序。
一日诉讼,终生积怨,这在农村很常见。该庭充分认识到,审判工作应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仅要办结案,还要尽可能地疏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障碍或误解,从而有效化解纠纷。他们运用多种方法调结案件,收效良好。一是运用心理疗法,即对于部分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快速、准确地抓住当事人的诉讼心理调解案件。有些原告起诉到法院,只是为了出一口气,讨一个说法,寻找一点心理平衡。对于这样的案件运用心理疗法结案效果明显。二是运用过错剖析法结案,即处于中立、出于公心地划分清楚当事人的责任,让其信服,然后,根据双方过错大小、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调解。三是运用分头调解法,即在庭前、庭中休庭后或庭后,由承办人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实质性问题,通过沟通,找准调解突破口,讲明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利害关系,促成调解。四是运用亲情融解法,即对于“三养”纠纷等案件,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情理触动当事人灵魂,使双方求同存异,案结事了。五是运用冷处理法,即对于互不相让的离婚纠纷等案件,让双方冷静考量一段时间后,并在此期间暗中请当事人亲友做其思想工作,使双方矛盾有所缓和后,乘热打铁,加大调解力度。 六是运用交叉调解法,即在原承办人调解未果时,由原承办人提出换人(包括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领导等)调解。
重学习 迎挑战
该庭审判质效连续多年保持全市25个基层法庭的前列。2005年,该庭审结民商事案件393件,结收案比101%,平均审理天数13.2天,调解率为43.77%;2006年,审结各类案件297件,调解率达66%,平均审理天数13.1天;2007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61件,平均审理天数18.6天,调解率达82.5%(含撤诉)。
该庭的发展令人瞩目,取得的成绩也令人鼓舞。然而,该庭现有4名干警充分认识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新形势下,不断快速提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能力迫在眉睫。于是,该庭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争创“徐州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全省“廉洁司法示范庭”为契机,始终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学习,积极开展“七慎”自教自律等专题活动,坚持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和业务交流,并在审判实践中努力践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更好更快地发展走实每一个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