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喊捉“贼”去报警 当场识破被判刑
作者:李振男 发布时间:2008-01-28 浏览次数:1186
本网南通讯:为贪小利,朱佑风、景伟伙同他人疯犯盗窃电瓶车或电瓶车电瓶,不到两个月内作案十余起,盗窃金额7000余元。
2007年8月底至10月初,朱佑风、景伟先后来到通州市张芝山镇、川港镇等地,先后窃得诺贝尔牌、绿能牌、都市佳人牌等电瓶车或电瓶车电瓶。然后将所得的电瓶车进行拆卸,将所得的电瓶、车架进行销赃用于挥霍。
2007年10月初,两人又来到通州市姜灶镇龙泉湾浴室后面的锅炉房旁边,窃得停在那里的五羊牌电瓶车1辆,后该车由朱佑风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