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邵某原为东台市公安局联防队员,三十出头的他原本有着稳定的收入,幸福的生活,可一时的交友不慎, 听信了“朋友”的怂恿,仅仅140元便换来三年的刑期。123,东台法院审理了这起冒充公安人员抓赌的抢劫案件。邵某等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徒刑并被处以5000元的罚金。

邵某因工作关系,结识了无业人员周某、诸某,这二人均是劣迹斑斑的刑释人员,却成了邵某的“朋友”。20078月一天吃饭后,周某、诸某向邵某一起出去“划点烂”(弄点钱),并提议以邵某的身份假扮公安抓赌弄钱。见邵某犹豫不决,两人便推推搡搡地怂恿邵某。最终,邵某经不住“朋友”的劝说,三人来到市郊一理发店,店内正有人在赌博,周某便向在场的人介绍邵某道:“这是防暴大队的邵队长”,要求在场的参赌人员不要动,把身上的钱拿出来。见众人并不信服,邵某亮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联防队执勤证”晃了一下,当参赌人员沈某要求仔细看一下证件时,周某便威胁道“不要狂,狂就打”,说着便打了沈某一个嘴巴。见座下无人再敢出声,邵某等人将桌上的140元赌资全部拿走,后挥霍一空。案发后,邵某投案自首,周某与诸某也相继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诸某、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抢劫罪。鉴于邵某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