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庭长快过春节了,我们到法庭找你,听说你调到城里了,俺俩就到新沂来找你了,如果没有你,我们两家矛盾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128,新沂法院审监庭书记吴以虎的办公室里来了两位衣着朴素的农民,这两个人是吴以虎在王庄法庭任庭长时处理一件案件的原被告,他们的故事还要从五年前说起。

被告钟某与原告李某系统村村民,也是一墙之隔的邻居,两家的承包地仅以一条小路相隔。2001年被告钟某在其与原告李某承包地中间的小路上种植了一棵杨树苗,后随着杨树的生长,遮挡了阳光影响了原告李某田间农作物的生长,李某多次找钟某协商要求砍掉杨树,被告钟某以树是自然生长的,且一棵树影响不大为由不同意砍掉,在四年的时间里双方为此纠纷不断,经村委会、司法所、派出多次调解都协商不成。一棵树成了两家的心结。20058月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钟某排除妨碍。

吴以虎,原新沂市人民法院王庄法庭庭长,年均结案150余件,案件调解率85%以上,再难缠的案件到他手里总会化干戈为玉帛,所以人送外号“老调解”。由于原被告双方系邻居原来关系较好,吴以虎决定仍以调解为主,于是在开庭前多次找到二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均不肯先做让步,为了化解双方矛盾,吴以虎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此案,并提前与镇司法所联系,请他们在庭审当天邀请村干部和村民旁听。开庭的当天,村委会的小院被围得水泄不通,通过开庭审理,法庭认定被告的杨树对原告的农作物构成妨碍,并要求被告排除妨碍。被告钟某一时想不通,不答应砍树,并扬言要将官司打到底。吴以虎为了缓和双方对立的情绪,将双方当事人、村干部和村民带到现场观看,指出了被告的错误,同时利用乡邻的舆论和说服,使钟某终于想通了道理,当即就把树砍掉,几年的纠纷在吴以虎的主持下不到两个小时就顺利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