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一名农村老汉因为不懂法,法律文书搁在家里八年未申请法院执行,却以赴京上访为要挟。21,一起发生在九年前的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赔偿纠纷,在东台市人民法院唐洋法庭法官们的协调下顺利化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125,唐洋法庭收到东台法院里转来的来信来访办理单和一份请求书,三页纸的请求书道出请求人丁老汉八年的心酸,丁老汉在信中表示如得不到赔偿款就去北京上访。唐洋法庭十分重视,立即派人调阅相关卷宗,并不顾天寒地冻、积雪难行,驱车至当事人家了解情况。原来,丁老汉系九年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死者的父亲。199886,丁老汉之子丁某驾摩托车与杨某的货车相撞,丁某当场死亡,乘坐在摩托车后面的李某受重伤。根据交巡部门的责任认定,丁某负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李某诉讼要求丁老汉一家、杨某及货车车主刘某赔偿。经法庭调解,三方达成和解协议,车主刘某赔偿32400元,其中28000元给付李某,另外的4400元补偿丁某之子。丁老汉自调解书生效后几次上门讨要未果,又因缺乏法律知识而错过了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法官经过细致的调查,了解到刘某已将32400元交付李某,李某却未按协议将其中的4400元交给丁某之子。法官立即赶到李某家。李某妻子崔某知道法庭来意后,情绪异常激动:丈夫因此次车祸致两处伤残,虽获得部分赔偿款,但大部分已用在医疗费上,生活非常艰苦,家里只剩三间屋,这救命钱怎能给丁某。法官耐心进行疏导:既已约定就应按约办事,李某虽残疾但人还在,而丁某已命中丧黄泉,丁老汉带着孙子生活所面临的困难可想而知,他们更需要这笔钱。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崔某的情绪渐渐平息了下来。最后,法官让其再考虑两天,并约定了调解时间。

23上午,双方如约而至。法庭抓住机会,耐心细致进行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并当即履行。手捧着补偿款,丁老汉感慨道:“我信了法律,服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