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战线上的女“豪杰”-记江苏省睢宁法院法官沈素秋
作者:魏东 张宜红 发布时间:2008-02-26 浏览次数:2644
江苏省睢宁县刑事审判庭沈素秋法官年过50岁了,在法院人都喊她“素秋姐”,但在睢宁县城,人都称其为“铁腕女法官”,因其秉公执法、不讲情面,让许多领导敬畏,百姓赞好。
该同志自1986年以来,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审判长、未成年犯罪审判合议庭审判长。
她22年如一日,她热爱刑事审判事业,恪尽法官职责,共审理刑事案件1811件,无发回改判案件。她判过黑社会组织犯罪、局长6人等大批大案要案。
沈素秋法官9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先进工作者,睢宁县十佳干警、徐州市人民满意政法标兵,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受到社会各界和全院干警的一致称赞。
人生追求各有各的不同。但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沈素秋的唯一追求是办案高效率、高质量。睢宁法院进行法官职业化改革试点,刑事审判庭仅配置4名法官,面对年收案400余件刑事审判庭,案件且大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每个法官年均结案要在100件以上。为应对人员少、案件多、压力大的形势和任务挑战,为充分发挥审判长的职能作用,把办案着眼点放在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效率和质量上。一年来,她坚持白天开庭审理案件,晚上阅卷和制作法律文书,把所有的家务活及陪孩子完成作业等琐杂之事都推给丈夫承担。 2007年,她不但组织好合议庭审判案件外,自己主审结案116件,案件平均审限为10.7天。上诉案件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抗诉。在她的影响下,刑事案件结收案比、平均审理天数、案件质量等多项指标都居全市领先位次,受到了上级的一致好评。
刑事自诉及伤害案件多因邻里之间、亲朋之间的琐事而发生争吵、打斗的刑事案件。如处理不好,将会造成矛盾激化,甚至引发宗族矛盾,近而影响一方和谐。针对这类案件的特点,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她不仅仅是为了结案而审判,而是坚持以调解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寓之以法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律宣传工作,把案件审理的过程变为辩法析理的过程,向当事人辩法析理,阐明案件的性质、危害及原、被告双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化解社会矛盾与创建和谐社会相统一。2007年,经沈素秋同志审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及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8%,创了睢宁法院新高。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沈素秋同志始终坚持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恪尽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的原则,面对同学、亲戚、朋友的请托,面对人情与法律的冲突,她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努力用公正的判决去赢得人们对法官的理解、尊重和支持。面对金钱的诱惑,她经得起考验,以无私无畏、无贪无求的精神境界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浩然正气,依法公正地审理每一件案件,在金钱、关系、人情面前坚持做到立场不妥协,原则不退缩,信念不动摇,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