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廉某、严某夫妻二人长期从事非法买卖名牌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被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2007112,廉某与严某夫妇二人驾驶商务车前往上海某地下卷烟市场非法购进中华等牌号卷烟553条(价值人民币141120元),并受其他犯罪分子所托将所购卷烟以及自购的卷烟共计1600条(价值488944元),运回苏州。当日晚5点左右,被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现场查获。据查廉某因无证运输卷烟于2002年、2006被行政处罚三次。严某因无证运输卷烟被相关机关行政处罚六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廉某、严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488944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