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上门调解 解决亲子拆迁纠纷
作者:杨沃野 发布时间:2008-02-28 浏览次数:1137
本网徐州讯:2007年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因建设需要对部分地区房屋进行拆迁,政府给予搬迁居民高额的土地补偿金和安置费,而恰恰就是因为这笔对村民来说数额巨大的财富,使一些原本和睦的家庭产生纠纷,甚至亲人对簿公堂。近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执行法官从维护亲情、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出发,依法调解,谱写出一曲曲美妙、和谐的司法为民新乐章。
张老汉是徐州市大庙镇晓山村居民,1994年村里进行宅基地登记时,因考虑到自己年老体弱就按照当地的风俗,将土地分别登记在了两个儿子名下,十几年来相安无事。2007年按照徐州市建设要求,政府对晓山村进行整体拆迁,并给当地村民高额的土地补偿金和安置费。张老汉的宅基地按规定补偿36800元,由于土地分别登记在儿子名下,两个儿子分别代领了18400元。小儿子代领后拒不返还张老汉,还与老人发生了许多不愉快。张老汉一气之下将小儿子告上了法庭。2007年7月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判决小儿子返还张老汉补偿费18400元。判决生效后小儿子仍不履行义务,张老汉无奈于今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鼓楼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考虑到此案当事人是父子关系,采用强制执行手段可以迅速结案,但会加剧父子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为避免父子双方对簿公堂的对峙和尴尬,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向张的小儿子送达传票并通过村干部对其说服教育,但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拒绝村干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