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申请人王某颤抖地从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法官马广胜手中领到下余的5000元赔偿款,激动地受到:“马法官,我的孩子命就是你救的,如果没有你俺的家就完了”。
1月20日,在浙江打工回来过年的王某带其6岁的儿子到镇上买年货,正巧一家超市开业燃放鞭炮时炸伤了孩子的眼睛,店主张某在支付1500元后就拒绝支付下余医疗费用。孩子后期治疗仍需医疗费15000余元,由于王某家庭条件较差,其爱人长期卧病在床,全家就靠其在外打工支撑,其无力支付下余医疗费用,无奈将孩子带回家中,每天在村卫生室挂水消炎,如果孩子不尽快手术有失明的危险。
1月25日,王某来到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15000余元。案件经过审理,被告张某对实施无异议,法院判决后,其拒绝支付医疗费。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马广胜多次来到张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但其以种种理由推托。2月6日大年三十,马广胜再次来到张某店中,由于马上过年,店里生意十分红火,马广胜示意张某急需忙生意,他坐在一边从上午十点一直等到下午四点。张某送走最后一个客人,让其儿子把收银台里一天的收入9200元拿来,并从身上掏出800元,凑齐10000元交到马广胜手中,张某羞愧地说:“马法官真是给我留足了面子,看我生意好,没有吵吵,我如果再不履行就太不是人了”。并保证下余5000元上班后就准时送到法院。马广胜拿到钱立即驱车赶到王某家中将10000元交到王某手里。离开王某家时,外面天色渐暗,此起彼伏的响起了鞭炮声,马广胜牵挂的心也落了下来,能过一个安心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