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3月4日,铜山法院受理了原告徐州徐挖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长沙市三晋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当日该院即邮寄送达了应诉材料、开庭传票等。次日,原告来该院申请查封被告银行帐户。该案承办法官立刻意识到由于应诉通知的送达将会提示被告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会给保全带来困难。于是立即一边向该院办公室寻求帮助,快速取得与邮局的联系,请求邮局尽力能将信追回为盼,并许诺可以另外支付费用。一边办理保全裁定、出差等手续。该院领导大力支持,及时签发批准手续。承办人连夜出发,日夜兼程。经过紧张的努力,邮局同志取得与各段邮局联系,终于在信到达长沙之前将信追回,为顺利采取保全措施赢得了保证。同时承办法官在到达长沙后的第一时间即顺利冻结了被申请人所有的银行帐户,并及时组织双方本着继续友好合作的心态,互惠互利自愿协商,最终双方均大度做出让步,案件当场达成了及时付款的协议,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