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近日,扬州邗江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27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报酬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0814该院民一庭受理了27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报酬的案件。案件受理后,因被告周某(包工头)原住所已拆迁,无法向其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法院和原告一道多方打听周某的下落,219在找到周某后,法院及时向周某送达了应诉材料。在答辩期满的次日,法院就迅速安排专人开庭,及时审理。期间,法院多次和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原来被告中林公司已将工人的工资款发给了周某(包工头),因此拒绝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而周某称与被告中林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未结算,故没有能力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开庭时,为了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不稳定因素,民一庭始终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反复做27位农民工的安抚工作,要求他们相信法院,一定要依法维权,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另一方面,向被告中林公司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其有义务垫付农民工的工资,督促其克制对立情绪,自觉履行义务。经过法院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于当日下午六时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中林公司代周某支付农民工工资33020元,被告周某另外支付农民工工资19000元。为了让农民工早日拿到拖欠的工资,民一庭派人加班加点安排双方在星期日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至周一上午10时,两被告已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53020元全部交到农民工手中。

近年来邗江法院民一庭始终坚持贯彻党对“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措施要求,把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民一庭指定专人审理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案件,专项督办,做到快审、快结,开通“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绿色通道”。一是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纳入重点保护通道。以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重视来审理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每一起案件实施全程跟踪,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纳入立案绿色通道。该庭与立案庭大力协调,但凡是农民工为讨要工资而起诉的,一律优先办理,对于其中经济条件确有困难的,根据有关规定,当即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三是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纳入审判速裁通道。案件受理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无法及时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安排庭审,并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判决。四是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纳入执行优先通道,及时主动移送执行,协助执行局最大限度兑现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对有能力而拒不偿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被执行人,加大处罚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尽一切可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