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华山法庭地处美丽的大沙河与徐丰公路交汇处,辖区三镇,面积436平方公里。近年来该庭坚持以服务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调解为轴心,积极推行诉讼全过程调解;以保护为根本,重视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以服务为己任,积极钝化社会矛盾,真正使法与情融合,实现了连续3年无超审限案件、无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错案;平均结案周期大大缩短,上诉率直线下降。200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3件,结收案比为100.2%,调解撤诉结案342件,调解撤诉率为87.5%,结案后当事人自觉履行率高达97.6%以上,且无一出现矛盾激化。2007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市青年文明号,20081月荣记集体三等功,3月受到徐州市委政法委嘉奖一次。

小事彰诚心

华山法庭总是树立“老百姓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诚心诚意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而对于辖区老百姓来说,从不把老百姓的事当“小事”的法庭,是当之无愧的“民心庭”。

该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老人追索赡养费等案件,坚持即收即审即结;他们设计出8种诉讼指南分发给群众;提供出农村最常见案件类型的诉状格式;在宣传栏内公开案件受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并将工作人员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分发到辖区三镇和各村干部手中……老百姓都说:“我们告状不再难”,“以前有事找政府、找村干部,现在有事找法庭。”

真情暖人心

“对于我们乡村法官来说,只审好案子还不行,要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里,用真情暖人心,这样老百姓才会信赖你,拥护你”。这是华山法庭庭长蒋新建的一段肺腑之言。该庭对不懂文化的当事人实行口诉受理,详细的、尽量口语化的告知其在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给他们一遍又一遍地打比方,讲道理。细微之处见真情。一年来,法官话说的多了,百姓事闹的少了,法官工作做多了,上访的少了,而社会也和谐得多了。

为方便老百姓,经常开展巡回审理活动,将庭开到百姓家里或镇、村干部家中、农家院落。如原告渠某诉被告张某离婚一案,鉴于张某由于交通事故瘫在床,法官便冒着大雨驱车20余公里前往张某家床边开庭,当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动得热泪盈眶。

调解献爱心

华山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把情、理、法融为一体,着重用亲情感化,用道理说服,用法律指导,采取通讯、异地、上门等办法调解了大批案件;还探索出“一审二调,再审再调”的调解模式,使许多案件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20074月的一天,一位74岁的老人拄着拐杖步行10余公里来到法庭。法官听完老人的陈述,当即立案受理。原来,老人有三个儿子,老伴3年前去世,因其与儿媳不和,导致无人赡养。经庭前调解,二儿子愿每月付给老人生活费150元,大儿子和三儿子仍拒绝赡养。在法官多次说服教育下,大儿子来到法庭承认错误,并当即拿出1000元以示悔改;三儿子也拿出2000元为老人改建旧屋。老人老泪纵横:“要不是你们法官,我可怎么活啊!”

清廉赢民心

华山法庭严格规范审判作风,克已奉公,清廉办案。近年来多次拒礼、拒贿、拒吃请,无一人出现违法违纪现象。200711月,庭长蒋新建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时,原告冯某为达到胜诉目的,托人交给其3000元购物卡,蒋新建将此卡交给内勤,此案最后调解解决,内勤在周某领赔偿款时,将购物卡退回,并当场批评教育了他。周某看到胜了官司,礼又退了回来,很受感动。

像此类事件在华山法庭还有很多例。法庭工作人员以廉洁、公正、高效的工作态度和精神赢得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