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盐城亭湖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纪实
作者:陈黎笋 发布时间:2008-03-20 浏览次数:2938
突击执行月:清理大批“死案”
1月份,随着春节的临近,执行局接到大量的举报信息,反映一些长期在外躲债的被执行人陆续回家过年。此时的执行,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了抓住这个“战机”,亭湖法院开展了突击执行月活动。首先,由执行综合科将大批被执行人去向不明,导致无法执行的“死案”进行逐一清理,并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及赡养、抚养等案件作为执行重点,一一列出清单。接着执行局根据案件分类情况,临时成立八个执行小组,分片包干,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寻找被执行人行踪。执行人员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接到举报,随时出动。申请执行人李某系三年前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受害者,生活十分贫困,由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在外躲债,案件难以执行。凌晨4时,执行人员在知晓王某下落后,快速出击,最终使被执行人王某给付赔偿款43000元,使一起三年前的积案得以执结。通过一个多月的奋战,全体执行干警早出晚归,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出车600台次,行程达6000多公里,成功执结“死案”100余件,拘留被执行人26人,执结到位标的额达400余万元。
执行联动机制:形成立体化的执行威慑网络
为全面形成立体化的执行威慑网络,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亭湖法院一方面以省、市法院工作会议为契机,就建议建立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机制等十大问题向区委作了专题汇报,建议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以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为基础,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网络。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国土、金融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等多项规定,并推出执行110、限制出国出境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在对滨海某建筑公司执行一案中,执行人员通过多个部门的配合,采取了查封财务室、公告悬赏、暂停招投标资格等执行措施,形成高压态势,最终使被执行人张某主动现身,请求法院协调解决,并分期偿还了欠款。
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提炼内力,亭湖法院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形成以分权制约为基础、以期限管理为核心、的流程管理机制,并加强了执行工作来信来访处理制度、“执行日记”和“执行情况告知”制度、执行款物交接制度、疑难案件评析制度等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廉洁示范庭和岗位大练兵等政治业务学习活动,转变执行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行水平。协调的机制,严格的管理,有效的方式,使执行工作“办案之星”不断涌现,执行队伍中“学、比、赶、超”的氛围浓烈。今年以来,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较去年同期均明显上升,平均结案周期比去年同期缩短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