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利用美色在网上引诱网友开房过夜,对方欣然赴约谁料遭遇“桃花劫”。2008319,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敖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71月至2月间,被告人敖某与季某、沈某等人(均已判刑)合谋,由敖某利用姿色在互联网上引诱网友开房间过夜。被害人赴约后,敖某再利用洗澡之际,发短信告知季某等人所在酒店和房间号码。季某等人赶到后,以被害人勾引其女朋友为名,进行威胁、恐吓,实施敲诈,迫使被害人交出钱财。先后有三名被害人落入敖某等人精心编织的“桃色陷阱”,涉案赃款共计人民币35300元。20071017公安机关经网上追逃,将被告人敖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敖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遂酌情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