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黄某与刘某五年前按照农村风俗结了婚,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两人出现了矛盾,这时黄某又恰发现自己的一张8000元的存单不见了,向刘某索要无果即办理了存单挂失手续并领取了新的存单。一段时间后,刘某持旧存单到储蓄所要求取款,粗心大意的储蓄员既未要求刘某出示存款人的身份证,也未仔细核对存单,就支付了本金和利息。年前,黄某持新存单要求取款,储蓄所这才发现以前弄错了,无奈之下只得又支付了8000元本金及利息,并在追究储蓄员责任后将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了储蓄员。

吃了亏的储蓄员将黄某与刘某告上了法庭,法庭审理后认为刘某的取款构成了不当得利,遂支持了储蓄员要求返还8000元本金及利息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