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广陵法院邀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件。

  2014年6月,被告人王某得知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强民村附近的一处砂石场无申请“非居民用电”的相关公文和证件,遂电话联系办理假证的人员,伪造砂石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扬州市广陵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公文等复印件,后使用伪造的公文和证件为该砂石场办理了“非居民用电”申请手续并审核通过,从中获利2.2万元。

  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庭审小结,代表委员始终专心致志,全程感受法院审判的公开、透明。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就案件审理过程和案件内容展开热议,认为庭审过程规范、严肃、流畅、公正,案件内容引人深思、令人警醒。来自广陵区旅游局的赵建春委员在庭审评议表上写道:“这样的案件公开审理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社会上办理假证件的非法广告到处可见,有很多人对办理假证件的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对这样的非法获利行为应予以严惩”。

  在充分肯定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的基础上,代表委员们提出建议,希望广陵法院能够多选取典型案件,邀请更多代表委员乃至普通群众走进法院,现场感受司法公开,切实提升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