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利用网络诈骗公司海外客户三十余万元人民币,携款潜逃被抓获刑六年半。日前,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的判决。

朱某某,江西人,大学毕业后受骋于淮安杰怡电器有限公司当一名业务员,工作期间成绩平平。2007820,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朱某某通过互联网给公司海外客户摩尔多瓦LEKO公司发电子邮件,声称其公司帐户因某种原因被税务部门暂时冻结,让摩尔多瓦LEKO公司将一笔应汇到公司的37287美元货款汇入其个人帐户。由于长期业务往来的关系,摩尔多瓦LEKO公司对此深信不疑,便于2007830将该笔货款汇到中国银行宁波三江支行朱某某开设的个人帐户上。当天朱某某就将37287美元提走,携款潜逃至重庆、南昌等地。同年1010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朱某某的家人代其将赃款全部退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志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有初犯、偶犯、全部退赃及自愿认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