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新娘忘了亲娘 法院促成抚养协议
作者:戚新明 发布时间:2008-04-09 浏览次数:948
本网扬州讯:单身母亲抚育儿子含辛茹苦,儿子成家后却娶了新娘忘了老娘,对病母置之不理。一场母亲起诉儿子的官司就这样在高邮市人民法院发生了。
原告葛老太,九年前其丈夫因白血病去世,其子朱某刚满十八。葛母为其子成家立业含辛茹苦,花掉了仅有的积蓄。谁知,朱某四年前结婚后对原告的态度陡变,爱理不理。现原告身患糖尿病和风湿性关节炎,已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被告对原告的赡养要求则置之不理。原告只得四处筹钱买药治病,已负债两万多元。当地村干部对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均无结果。原告与其儿媳之间的争吵从未间断,家中财物也被打烂不少,损失过万。原告无奈,于今年3月最终将朱某告上了法庭。
高邮法院立案受理并及时送达后,被告一方面惧于舆论的压力,另一面又不想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便主动约承办法官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葛母与被告及其妻子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夫妇同意将与原告共同居住的二层楼房中的共有份额转归原告所有,以抵付被告应履行给原告的20年的赡养费用,被告夫妇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由法院出具生效调解书。此后,葛母多方联系欲出卖该房屋治病。被告夫妇原以为葛母不会出卖该房屋,到其死后也好顺理成章地继承该房产,又达到不用掏钱为葛母治病的目的,哪知原设定好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就百般阻挠葛母与买家的房产交易。后法官去送达民事调解书时,被告夫妇竟当场反悔,并当场撕毁调解书。法官对被告夫妇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法律宣传,并请当地村干部做思想钝化工作,被告夫妇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履行调解书中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