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今年第一季度民事案件大幅升高,致使该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该院近日专门组织调研,分析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原因,以便针对性的进行对策。

一是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特别是经济相对困难的当事人,更加愿意通过诉讼来解决他们之间的民事纠纷。

二是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促使人们的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和复杂,导致关于债权、债务和经济合同纠纷不断涌现。

三是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车等代步工具大幅增加,导致以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为主的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大幅上升。

四是社会诚信度降低,道德观念渐趋淡薄,在利益面前,人的私欲膨胀,不讲诚信,亲情反目对簿公堂,婚姻家庭类案件和继承类案件大幅上升,就是最好的例证。

五是由于我国社会格局变迁较大,以往解决家庭、邻里等民事纠纷的渠道,如单位、居委会和各类团体和某些行政机关的调解、协调手段不再发挥应有的作用,非诉讼解决民事纠纷的渠道不畅,力度不够,导致法院民事案件增多。

六是社会整体文化水平和法制意识大幅提升,法律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大众越来越趋向以法律手段解决纷争。

七是法院“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的权威性得到社会的进一步认可,广大群众对法院的信任程度不断增强,再加之法院对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在一定的程度上,人们愿意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