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近日,沭阳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黄维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黄维胜从报纸上看到有盗取机动车牌照进行敲诈的事后,即产生敲诈勒索的犯意。200511月,被告人黄维胜在宿迁市通过他人办理了一张署名为“朱凯”的虚假身份证,并用此身份证在安徽省泗县办理了邮政储蓄卡和农行储蓄卡各一张。从200512月至20061月间,被告人黄维胜分别窜至安徽省泗县、盱眙县、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泗洪县等地,采取先盗取机动车牌照,再对车主实施敲诈现金的手段共计作案39起,其中既遂27起,获得赃款3050元。

在庭审中被告人黄维胜在相关证据面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该案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