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近亲属间人身损害案件呈上升趋势。洪泽法院自2005年以来共受理近亲属间人身伤害案件67件,占所有占伤害案件的18.7%,而且各项统计均呈逐年上升趋势。造成近亲属间人身损害案件增多的原因很多:从宏观上来看,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改变着农村社会的利益格局,从而引发经济纷争增多。另外,随着农村人口的不断外流,也使得一些原本处于潜隐状态的婚姻家庭以及财产等矛盾进一步加剧。而具体的原因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继承父母遗产或分家不公导致兄弟、妯娌产生矛盾,引发伤害。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自身素质差、爱贪小便宜,兄弟间因父母遗产分配不公或分家意见不合,不顾兄弟情义,有时拳头相向,更有甚者,双方家庭成员参战,互不相让。二是赡养问题导致父子、兄弟、妯娌、叔侄等近亲属间产生矛盾,有些子女因赡养老人而相互推诿、攀比。有的比其兄弟姐妹多赡养几天就大吵大闹;有的赡养一方因另一方不尽赡养义务致使兄弟间引发矛盾,最后大打出手,造成伤害;三是婚丧嫁娶等重大活动中近亲属易产生矛盾,造成伤害。农村中宗族观念较强,积怨较深,亲属间聚到一起话不投机或主家待客稍有不周或疏忽,就能引发近亲属间的矛盾冲突,直至引起伤害;四是近亲属间相互苛求,互不体谅也是引起伤害的原因。有的近亲属间处事要求比较苛刻,如子女间的争斗、相邻土地纠纷等同一事发生在邻居,朋友间就可以相互谅解,而发生在近亲属间就会求全责备,互不忍让。五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导致感情淡化,出现信任和感情危机,往往一言不和,相互指责和殴打。

建议: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力度。根据农村实际,采取建立法制宣传点,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建立巡回法庭对赡养、伤害等类型案件在涉案村公开开庭、审判,并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二是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争创“文明村、文明户、做文明人”活动,树立遵纪守法,健康向上,积极进取、友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三是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家庭”评选活动,树立团结友爱,相互谦让、尊老爱幼的良好的社会风气。四是加强基础组织建设,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基层组织在有暴力、伤害倾向的近亲属间多做调解说服工作,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出面解决,将矛盾化解到最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