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法庭调解经验交流会在无锡召开
发布时间:2012-08-13 浏览次数:1007
8月9日至10日,全国部分法院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在无锡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副院长刘嫒珍,无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金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级法院法庭指导办等全国12家单位作了经验介绍。
杜万华指出,近年来,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调解工作能力水平有了新提高;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有了新进展;调解工作中便民利民措施有了新进步;调解工作的整体面貌有了新变化。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应当准确理解“调解优先”,最大限度发挥调解的优势;准确理解调判结合,正确处理调判关系;准确理解案结事了,切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杜万华强调,要站在局部与全局协调一致的高度、当前与长远有机统一的角度来正确认识案结事了的科学内涵。千万不能仅站在一事一案的角度,狭隘地理解案结事了。案结事了至少要“了”在四点上:要“了”在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上,要“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服务上,要“了”在社会主义法治秩序的维护上,要“了”在社会主义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弘扬上。
公丕祥在致辞中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3953件,审执结429583件,同比分别增长2.42%和4.79%。在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审判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全省人民法庭新收民商事案件118764件,审结102702件,调解结案58951件,调解率为58.60%。其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41367件,占民事一审收案数的34.83%,委托有关民调组织调解案件1526件,邀请有关民调组织参与诉讼调解案件952件。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维护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直接、联系最为紧密。公丕祥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加强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全省各级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增强调解能力,提高调解质量,奋力开创全省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