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419,建湖法院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何某家中找何某时,出来一个“好心人”愿帮助法官找何某,结果这位“好心人”终被识破,他就是何某。

10年前,何某因道路交通事故将张某撞伤,建湖法院判决生效后,何携全家一直下落不明,留下座落在建湖县近湖镇陈堡村的违章建筑房屋,常年无人居住,申请人不要也无法拍卖,该案一直未能执结。

19日晚7时,该院接到报告,那个建章建筑内有灯光,何某可能回来了,执行人员立即组织10名干警赶到何某住处时,内有六、七个人,因执行人员认不识何某,申请人也因时间长也认不出何某,执行人员随即对在场人出示公务证,问“哪个是何某?”此时,一个中等身材,年龄约50多岁人(何某45岁)穿着皮夹克的男子主动带法官到屋里屋外找了一圈,然后对法官说:“这个人已经走了”,说后就想离开现场。此时,法官从周围人紧张的脸上以及“好心人”不自然的问话中看出“猫腻”,立即宣布:“在场的一个不准走,拿出你们的身份证”。那个“好心人”终于露出了原形,他就是何某,该院当场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