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贾汪区法院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青山泉镇卫生院赔偿宋平医疗费等各项损失42000元。

宋平20031月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卫生院。宋平出生后,被发现左臂丛分娩性神经损伤,双方发生纠纷。经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院无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后因鉴定检材不实,鉴定结论未被采信。宋平先期治疗费用,法院2003年、2005年两次判决由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07年末,经司法鉴定,宋平损害构成九级伤残。宋平要求青山泉镇卫生院按城镇居民户口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8万余元。因宋平为农村居民户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