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夫妻二人为了钱竟然心生邪念,冒充联防队查夜欲抢劫不成,又觅他处翻墙入室抢劫。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母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811123时许,被告人母某、陈某夫妻二人伙同李某(另案处理),携带弹簧刀等作案工具,至太仓市浏河镇罗某暂住处,冒充联防队查夜欲乘机实施抢劫,被罗某夫妇发现呼叫后逃窜。之后,三人又至浏河镇某科技有限公司门卫室,采用翻围墙、踹门入室、刀捅等手段对该公司门卫魏某实施抢劫,致其轻微伤,劫得人民币2590元,三星牌翻盖手机1部,手机价值人民币1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母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母某、陈某系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赃物己追缴发还,社会危害相对较小,被告人母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另外,在抢劫被害人罗某一节中,系犯罪未遂,对此,对两被告人予以酌情从轻处罚。